呼和浩特市药品学会呼和浩特市药品学会成立于2004年,是呼市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者、机构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现拥有会员800余人,团体会员20余家。学会常设机构为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若干组成。学会现有工作人员9人。办公地点为:金桥开发区陶利街宇泰广场A座1303室,办公场所面积198平米,由学会独立租用。 学会成立至2013年底,一直挂靠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大部分为兼职,除独立完成一些职能内的工作外,也承担局里委托的部分培训、继教及其他工作。 从2014年学会按照上级有关的要求与行政部门完全脱勾,做到四分开:①职能分开;②财务分开;③人员分开;④办公场所分开。成为完全自主管理、独立运行的社团组织。 在2014年清理规范社团组织中,我会通过了民政部门的重新审核,学会理事长经市委常委会研究获得任职批准,呼市药品学会成为这次清理整顿后为数不多保留下来的合法专业学术团体。 学会从成立以来一直本着团结和组织广大药学工作者,为促进药学科学技术普及、繁荣与发展,促进药学人才的成长与提升的办会宗旨,为药学工作人员搭建学术交流相互沟通平台及维护药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得到了会员及社会的广泛好评。特别是近年以来,学会更加注重优秀人才的吸纳,增补多名药学及相关专业的专家为副理事长及常务理事,拓展学会涵盖的领域,为开展各项专业活动提供了保障。积极开展各类学术交流,先后组织举办了一系列的学术研讨及交流活动,多次组织学会常务理事、理事参加国家级学术交流会、培训会,聘请国家级的专家、教授来呼进行学术交流讲座,成功组织我市药学工作者赴新加坡培训学习,使药学技术人员开拓视野,了解学习本行业最新知识,对推动我市药品、医疗器械市场规范、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药学工作者和药品行业诚信机制,我会联手内蒙古执业药师协会、内蒙古药学会、内蒙古药店联盟合内蒙古医药商会共同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流通行业自律公约30条》,得到了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认同和支持,受到了全区药品流通企业的积极响应和广泛认同。另外学会在开展执业药师、驻店药师及其他药学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方面、全力为会员提供良好服务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受到了会员及社会的好评。 联系人:王爱东 副理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