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生产许可证》发放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35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做好药品生产监管,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营商环境,现就《药品生产许可证》发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局)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4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展《药品生产许可证》(含《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下同)的核发、重新发证、变更、注销等工作,不得随意委托或者授权下放。
二、2025年7月1日以后发放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各省级局应统一以本行政区域内电子证照二维码形式管理,《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的纸质版和电子证照应分别标注二维码。药品生产许可、变更、委/受托等信息应于相关工作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上传至国家药监局《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模块。
如相关省级局暂不能以本行政区域内电子证照二维码形式管理,可继续使用国家药监局《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模块生成二维码,但需将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许可、变更、委/受托等信息于相关工作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上传至该模块。
三、自2026年1月1日起,扫描上述二维码应准确显示企业基本信息、车间和生产线情况、委/受托生产情况、变更记录等正本和副本信息,并确保二维码展示信息的及时动态更新。
四、除首次申请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以外,凡二维码扫码可展示的信息,《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纸质版可不再重复登载、更新。对企业基于各种原因提出的申请,各省级局应当及时为该企业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纸质版,同时收回原《药品生产许可证》。
五、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将持续完善国家药监局相关信息系统,确保《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纸质版中二维码的配套更新,及时修订《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标准,并做好相关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以本行政区域内电子证照二维码形式管理的省级局,应完善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信息系统,确保本省《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纸质版和电子证照中二维码的配套更新。
六、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及所属药品专业技术机构应主动根据《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二维码封装信息开展药品审评、检查、检验等相关工作,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时,可不再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纸质版。
七、各省级局要高度重视《药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引导,合理安排《药品生产许可证》申(换)领工作,制定办理标准、程序要求,及时上报更新,严格审查把关,防范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以往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声明】尊重版权,转发请注明作者、来源,并写明转载于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公众号:CNMA_ORG
【关于投稿】如果您是我们的会员单位,也希望将贵公司的文章发表到我们的公众号上,欢迎投稿至邮箱:cnma66@126.com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代表中国非处方药行业,是医药工商企业交流合作的平台,行业、企业与政府和消费者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会员单位包括非处方药(OTC)及健康领域的研发、生产、经营、咨询等200多家企业;是在民政部登记的非营利性全国性社团,国家一级协会及民政部评定的三A级协会;致力于推动中国非处方药及大健康行业的发展,普及自我保健理念和知识,促进我国OTC及健康产品的科研、开发和品牌建设,提高行业经营管理水平。前身为中国大众药物协会,成立于1988年5月,英文名为China Nonprescription Medicines Association(缩写CNMA)。
协会现有自我药疗教育、科普、健康产品、政策法规、市场营销、信息传播、药店、药品流通、国际合作、自主健康与智慧医药等分支机构。开展:自我药疗知识的科普、教育、培训和出版;促进大健康产业有序发展;参与药品分类管理、医疗体制改革等政策法规的制定;提升OTC营销水平和品牌传播;促进非处方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药店之间的合作共赢;国际交流和合作;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和数字技术等为消费者自主健康赋能。
1989年协会加入世界自我药疗产业协会(World Self-Medication Industry,WSMI),WSMI于2019年更名为全球自我保健联盟(Global Self-Care Federation,GSCF),目前协会担任其执委会成员和理事单位。GSCF是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官方合作机构,在WHO制定有关全球医药卫生标准和规则时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协会也是亚太自我疗药产业协会的成员。


联系电话:010-82050562,传真:010-82059450

电子邮件:csmi@selfmed.cn   网址:http://www.cnma.org.cn

协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8号哈德门中心东塔701室(100062)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8号院1号楼哈德门中心东座7层701室(100062)

电话(总机):010-82050626   传真:010-82059450

电子邮箱:cnma@cnma.org.cn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信息传播工作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黑窑厂西里10号楼西侧四层(100052)  电话:010-63522554  传真:010-63511170

电子邮箱:cnma66@126.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 京ICP备05067604号-1 主办单位: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备05067604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9573号